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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手液开启后是否需要注明开启日期

发布日期:2020-09-14 作者:灼灼其华 点击:

  洗手液主要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配制而成的,具有清洁肌肤的洗涤产品[QB/T2654-2013《洗手液》],以表面活性剂为有效成分配置用于手部清洁的产品[GB/T34885-2017《洗手液》]。那么洗手液开启后需要注明开启日期吗?


  特种洗手液主要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配制而成的,具有清洁及抗菌、抑菌特种功能的洗手液产品(不适用于非水洗型产品)[GB19877.1-2005《特种洗手液》]。


  从洗手液的定义看,洗手液主要用于清洁,特种洗手液兼具清洁及抗菌、抑菌功能。根据GB19877.1-2005的规定,抗(抑)菌洗手液即属于特种洗手液。就临床使用而言,洗手的作用是清洁,不需要达到消毒的效果,选用一般洗手液是符合要求的。但是在工作中,使用洗手液需要区分其是化妆品还是消毒剂。洗手液按照国标《化妆品分类》(GB18670-2017)属于化妆品,说明书的卫生许可证号应标注为:卫妆准字号。

洗手液开启后是否需要注明开启日期

  普通洗手液,在保质期内有效含量不低于成品标示有效含量的下限值使用即可,没有开启后有效时间的要求。抗(抑)菌洗手液属于消毒产品中的卫生产品,不能按照《手消毒剂卫生要求》规定时间执行,也没有开启后有效时间的要求。


  郑州吉尔康的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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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标签:吉尔克菌洗手液,吉尔碘消毒液,佶尔泡沫抗菌洗手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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